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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涂“测试剂”随后卖“解药”
临淄一男士遭遇“抢劫式”免费服务,2700余元“被消费”
  • 2013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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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王晓滨 张敏) 打着免费皮肤测试的幌子,实则强制消费,临淄的王先生近日就遭遇了“抢劫式”的免费服务。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向临淄消保委投诉,他在大都会商业街逛街时,被两名自称“护肤中心”的男性工作人员拦住,称免费皮肤测试并可以给他根治脸上的雀斑和黑痣。王先生犹豫中,便被工作人员簇拥着进入店内,随后店员便开始对王先生进行“皮肤测试”,在王先生脸上涂上了一些不知名的东西。在涂抹完毕后,王先生发现脸上出现了许多黑色斑点,便向店员询问出现黑点原因,店员不予解释,便向王先生索要1000元测试费。王先生慌了神,发现自己上当了,但由于恐惧和迫于店员的压力,只好将自己随身携带的1000余元现金全部交给店员。
  随后,店员又恐吓王先生说,这些斑点需用该店专用清洗剂才可清除,否则容易造成面部过敏、溃烂等症状,并提出索要2000元服务费,不交钱不给清除。王先生身上已没有现金,店员便提出让王先生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王先生被逼无奈,只好就范。店员又从王先生银行卡中取走了1700元现金,这才将王先生脸上的不明物体清除,放王先生走。就这样,王先生被“消费”了2700余元。
  从店内出来后,王先生紧急拨通了“12315”热线电话,临淄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王先生举报的“护肤中心”经营场所,发现该店已经关门停业。由于周边店铺正在装修,该“护肤中心”一直未营业。临淄消保委将继续调查此案,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及时提供有效线索,投诉热线:0533-7315315。
  工商部门认为,该经营店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构成强制消费行为。如果经营者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情节严重的,则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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