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喻雯 实习生 王圣彦 为了躲避限购,社保纳税证明造假等现象屡见不鲜。济南市房管部门统计,从2011年3月济南实行限购政策以来,房管局查出的假社保、假纳税等证明近千份。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外地人购房有一套严格的流程。是否符合购房资格是最关键的前提条件。像张女士与杨女士的房屋买卖,在程序上就存在问题。按照规定,杨女士要先具备买房资格,才有可能去办理签合同、过户等手续。 该工作人员称,外地购房者要先准备纳税或是社保证明。准备好这些后,去房管部门开具限购证明。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房屋过户、贷款审批等都无法办理。“如果存在侥幸心理或是图省事,都会遇到麻烦”。 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济南市房管部门建立了信用档案体系,一经落实造假责任主体,工作人员会将责任方的身份信息、申请房屋信息、申请登记类型、具体造假情形等内容录入房屋登记主体信用档案,将其列入信用体系黑名单,定期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对于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造假的,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登记中心还会将造假情况通知其行业主管部门,并建议依情节轻重注销或暂停其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房管部门还将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尽快建立土地、规划、城乡建设、公证、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联网共享机制,保证各部门业务办理过程中能即时查验相关事项,核实申报信息,从而进一步有效防范虚假资料骗取房产登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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