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吕修全 报道 □通讯员 于晓伟
本报4月21日讯 泰安男子刘某为完成周游全国的目标,采取“游一地偷一路”的方式获取旅游资金。18日,刘某在经区凤林一小区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并挂到网上售卖。失主曹先生报警后,在网上浏览二手笔记本信息,发现疑似被盗电脑。曹先生与警方配合,约刘某见面购电脑。办案民警当场将刘某人赃并获。 18日19时许,经区公安分局凤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位于凤林一小区居民楼7楼顶楼租房处被盗,一台价值5000余元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及现金200余元不见了。民警初步断定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攀爬至楼顶,开启窗户入室盗窃的。 当晚20时许,曹先生再次联系办案民警,称其在网上发现一台正在出售的二手笔记本电脑,疑似是自己被盗电脑。民警遂让曹先生以购买者身份,通过网上信息平台与电脑出售者取得联系。双方约定于19日上午9时许,在一大厦见面商谈二手笔记本电脑买卖。 19日上午,办案民警陪同曹先生赶到大厦现场。经曹先生现场核实电脑,确系其被盗电脑,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当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认他在4月18日,蹿至经区一处居民小区的顶楼住户,采取从天台爬厕所窗户入室的方式,盗取曹先生现金及笔记本电脑后逃离现场。后刘某将赃物藏在住所,并在网上转售二手电脑销赃。刘某还供述其于17日另入室盗窃两户人家,但未盗得钱物。刘某盗窃是为完成周游全国的目标,采取“游一地偷一路”的方式,以违法手段获取旅游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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