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伪造检验报告卖添加剂 |
| 天津一企业来港城推销产品时,被烟台市质监部门查处 | |
- 2013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通讯员 莫言 □记者 秦雪丽 报道
本报4月22日讯 近日,烟台市质监局查处了一家外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这家企业伪造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向烟台推销产品。 烟台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介绍,烟台一家食品企业因生产需要,采购了天津滨海诺奥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果汁淀粉酶。烟台企业提出,天津滨海诺奥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这样他们才能采购使用。 天津滨海诺奥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随即提供了所谓的“证明”,这张“证明”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出具,是对该公司的果汁淀粉酶进行检验并证明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 然而,经烟台市质监局查证,并从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证实,该中心无此编号果汁淀粉酶的检验报告。面对证据,该厂家也明确承认了伪造检验报告的事实。 烟台市质监局对天津滨海诺奥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天津厂家对此反驳说,伪造的检验报告是公司内部参考所用的“模板”,没造成实际危害。 天津滨海诺奥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此为理由,连续三次提出陈述申辩,并向山东省质监局提出行政复议。后来被山东省质监局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处理决定。 在两次依法履行处罚催告,并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天津厂家方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