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在公共用地划车位收费》追踪报道: |
| 筹备组建业委会,重新协调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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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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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2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晓东)本报曾在22日报道经济开发区常青园小区物业在公共用地划车位收费。22日,记者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物价办了解到,常青园小区的车位收费做法没有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也未在物价办备案,不符合正常程序,已经责令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重新召集业主代表协商此事。 22日下午,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物价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常青园小区物业划定的车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如果需要收费就必须与业主委员会达成协议,就车位的使用、管理、收费等事宜签订合同形势的文件,并在公示五个工作日之后提交到物管办进行备案,才能进行收费。如果未征得业主同意也未备案就收费,收取的费用应当予以退还。据了解,相关部门已经在当天责令小区物业重新召集业主代表协商此事。 随后,记者从该小区了解到,物业重新张贴通知,要求每栋楼选出两名受信任的业主代表,定于本周六召开物业会议,多方协商车位收费一事。“这次一定通知到每位业主,就之前业主产生的疑虑一一解答。”小区物业王主任说,之前划车位收费也是应业主的要求,这次和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希望可以打消业主疑虑,而且原定于5月1日开始的收费日期也会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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