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责险“共保体”受理纠纷第一案
  • 2013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刘振) 今年3月1日,由德州三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的医疗责任险“共保体”正式投入运行,承担入保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调解赔付工作。时隔41天后的4月12日,“共保体”所受理的第一桩案子结案。在新的调解机制下,由院方先行赔付患者,“共保体”再偿付医院,最大限度内保护患方利益。
  2月22日,市民张阳(化名)产后6个月,到德州市某医院做放环手术,当天下午4时在该院妇科门诊做检查后,在院方认为符合条件下做放环手术,术后张阳感觉腹疼、头晕。当日晚7时在院方大夫建议下回院将环取出。后因还是疼痛不止去德州市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腹内正在出血,保守治疗到第三天于2月25日做了腹腔镜手术,之后又住院10天。因此张阳和做放环手术的医院发生了医患纠纷。
  3月13日,德州市医调会受理调解此纠纷,“共保体”全程参与了调解过程。经德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称医调委)调查了解,认为患者张阳在放环时出现了不应出现的腹内出血症状,院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经调解,医方承担患者因放环及放环后腹内出血而产生的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交通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由院方先行支付患者,再由“共保体”支付医院保费。
  “医方先行垫付患者,‘共保体’再赔付医院,这样能确保患方得到及时的偿付,也保证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更好地执行。”4月22日上午,医调委调解员李春华说,根据医院加入‘共保体’数额不等的保费,“共保体”会有相应的最高赔偿限额,超过部分由医方偿付患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