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 道 □通讯员 丛培建 刘玉霞
本报4月22日讯 文登市民于先生在某专柜订购了一套橱柜,等了近两个月,仍不见经销商上门送货。于先生屡次要求退还订金,却遭拒绝,近日,经调解,经销商最终退还了1万元订金。 今年春节刚过,文登市民于先生就开始装修新房,经朋友介绍他在市区某品牌橱柜店订购了一套橱柜,价值1.8万元。“根据店方要求,我当时交了1万元订金。”于先生说,订金缴纳之后,他便回家等着送货上门,可是等了近两月还未见送货上门。期间,于先生多次催要货物,经销商均以“还未到货,稍等几日”等理由拖延。随后,于先生将这一问题反映到文登市工商局城区市场管理所。 接到投诉后,城区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于先生的订购单,发现订购单上面的条款非常简单,缺少交货日期、交货方式,验货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但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确认于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便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由于供货商无法按时供货,便退还了全部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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