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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狗解馋误吃1.6万元“大餐” |
| 结果一人已被刑拘,一人尚未归案 | |
- 2013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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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赵洪璇 卓健) 日前,淄川一男子王某因嘴馋,偷来别人的狗和朋友李某一起杀掉吃肉。然而让王某、李某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顿狗肉竟是价值16000余元的“大餐”。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王某牵着一条狗来到李某家中,称这是自己刚从张某家门口“牵”来的,想请李某吃狗肉。刚开始李某觉得不妥,规劝王某说偷东西是犯法的,但后来一想到狗肉的美味,再加上觉得一条狗也值不了几个钱,最终同意了王某的主意。并与王某联手,将狗勒死后处理吃掉了。 但令二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条狗并非二人所认为的“不值钱”的“土狗”,而是一只名贵的灵缇花狗,是张某花费16000余元购买的名犬。次日,受害人张某来到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迅速将目标锁定在李某身上。4月19日,民警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内。经讯问,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王某由于正在外地打工,现正在抓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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