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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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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华
齐鲁晚报4月17日刊登了一则图片新闻《严查大货车》。内容是:4月15日是全省“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15日,市中交警大队在外环路、国、省道设置多处检查点对大货车进行重点检查。全天查处大货车违法行为八十多起。 从新闻来看,单靠停留在字面上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很容易形成走过场、一阵风似的结果。毕竟,大货车违法行为不是一天两天练成的,专项行动也不是一次两次统一行动就能立竿见影、一劳永逸的。唯一能够彻底解决大货车违法行为的措施,除了按照法律毫不留情,严查严控,再就是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到底。 另外,为了更好地配合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笔者建议,枣庄市交警大队不妨利用计算机联网系统,将所有能够查处到的、必须经过审验上路的大货车全部纳入电子文档管理,建立货车“安全管理档案”,借以理清并掌握所有车主、驾驶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理有据,确保货车审验合格率,及时下达货运企业逾期未审验停运通知书,查封货运场站超限超载,严禁车辆出站。与此同时,还要对施工单位、工程工地车辆集中检查,并将重点放在夜间“泥头车”、“疯狂大货车”和某些改装企业非法改装的车辆上......假如这些措施都能具体落实到位,笔者以为将能够给社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安全隐患。 建立货车“安全管理档案”的另一个好处是,一旦货车或者司机出现问题,有关部门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这样,检查部门不敢掉以轻心,车辆单位(或者个人)不敢轻举妄动,监管部门不敢得过且过,毕竟它涉及到所有相关人员。有了这个详细的大货车“安全管理档案”,不但可以防微杜渐,从源头上堵住某些容易被人疏忽的漏洞,而且还能举一反三,带动全局,使“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收到良好效果。 通过专项行动,尤其是“登记在册”等措施,从而使“有病”货车开不出去,假手续行不通,假检查得不到认可,专项行动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最有说服力的,就是一抓到底,形成法规,达到一定覆盖率与威慑力,这样才能使专项行动事半功倍,才能给所有人带来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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