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23日讯(见习记者 侯峰 通讯员 贾丰元) 为逃避股东查账,泰安一公司总经理指使公司人员销毁会计账证五十万元以上。近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十万元,判处该公司总经理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查,被告单位泰安市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初,主要经营农业机械。2006年初,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吕某为逃避股东查账,竟然耍起小聪明,指使公司有关人员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自2006年初至2012年初,多次销毁该公司相关会计档案资料,涉及金额达五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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