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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贷到款却被起诉还钱 |
章丘一村民莫名惹上官司,疑“被贷款”10万 | |
- 2013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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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齐收到的法院传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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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吴金彪 实习生 闫赟 章丘高官寨一村民老齐最近遇到了一件蹊跷事:申请过贷款但从未收到过贷款的他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称他在3年前从农村信用社贷款10万元,至今没有还清。
村民: 突然接到了信用社催款通知 “太冤了!”老齐说,2010年春,他曾经和其他三户村民以“联保”方式向章丘高官寨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用于发展养殖业,后来其他三户村民的贷款都批了,唯独他的10万元贷款迟迟没有下来。“我后来向帮我办贷款的人打听,说我的贷款没批。”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接到了信用社的催款通知,让他按时还款。没贷下款来怎么会有催款通知?老齐说,他很快找到了信用社,一位姓王的主任接待了他,调查了解情况后,这位主任称老齐的10万元贷款被两人挪用了,一名是信用社工作人员姓李,用了7万元,另一人是邻村村民,姓孙,用了3万元。“听说后来姓李的工作人员还被免了职。”老齐说,当时他没提别的要求,只是希望两人将贷款还上“了事”。 没想到,2013年4月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起诉状中称贷款到期后,他仍欠信用社29999.9元,要求他偿还所欠本金和利息及诉讼费用。“现在看来,姓孙的村民根本没有还上贷款。”老齐说。 信用社: “只能等待法院判决” 23日上午,记者陪同老齐来到章丘市高官寨农村信用合作社。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他表示,时隔3年,原信用社主任已经调走,老齐所说的那位姓李的信用社工作人员也已被开除,邻村的那位孙姓村民还欠信用社的钱,现在他们也找不到。有些事情暂时无法核对。 这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当时的贷款已经发放。按照规定,贷款发放凭证必须本人到营业厅办理,而且10万元贷款需要打到贷款人的存折上,贷款人只有凭存折和密码才能支取,手续十分严格。 既然10万元贷款已经发放,又有如此严格的手续,为何老齐没有收到一分贷款呢?对此,信用社工作人员表示也不清楚,只能等待“法院判决”。 律师: 如当事人所说属实 银行难脱干系 “如果被告人未得到贷款,也没有使用贷款,便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展玲说。 展玲曾经多次代理过此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她向记者表示,现阶段,被告人还面临一系列问题,如果他在银行有存款,很可能会被银行“拿来”抵还贷款。 如果当事人老齐所说属实,银行当然难脱干系。因为无论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故意挪用贷款还是审核不严导致贷款发放失误,银行都存在过错。如果个人贷款借据、贷款发放凭证等系他人伪造,银行没有进行信息审查便发放贷款,银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发放贷款的账户,是承接贷款的唯一指定载体,银行除了按约发放贷款至指定账户,还应当证明该账户存折已经交给账户户名人掌控,才能认定其履行了发放贷款义务。 此外,如果发现贷款过程中有人故意挪用或骗取贷款,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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