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4日讯(记者 宋磊) 24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保障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迅速顺利运往灾区,山东将对运输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省级民政部门下达的抗震抢险救灾通知、电报、传真、调令、证明信、介绍信等有效证明,向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我省还将结合现有“绿色通道”等专用收费道口,采取措施确保上述车辆快速、优先通行。对运送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将按实际车型输入,出口车道收费员收回通行卡、按军车键免费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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