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暂免救灾车辆通行费
  • 2013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济南4月24日讯(记者 宋磊) 24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保障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迅速顺利运往灾区,山东将对运输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省级民政部门下达的抗震抢险救灾通知、电报、传真、调令、证明信、介绍信等有效证明,向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我省还将结合现有“绿色通道”等专用收费道口,采取措施确保上述车辆快速、优先通行。对运送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将按实际车型输入,出口车道收费员收回通行卡、按军车键免费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