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实习生 杨照君 通讯员 董建国) 23日,省城盖家沟物流市场,一辆轿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轻微事故,两车主却不服从交警安排,拒绝快速处理和撤离现场,结果扣车记分不说,还被罚了款。 23日上午,历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盖家沟物流门口,一辆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发生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得知是轻微事故,交警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告知他们走快速处理。然而,双方当事人却拒绝快速处理并拒绝撤离现场。 随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先保留好现场证据。经交警调查,当天上午10点15分左右,李某驾车由北向南倒车与由东北向西南倒车的许某发生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双方都投了保险,财产损失轻微,但是双方却拒绝撤离现场。无奈,民警依法扣留了两车,并出具强制措施凭证,按照一般程序处理该起事故。 “不按规定倒车罚款100元,不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快速撤离现场罚款200元,发生事故不按规定开启示宽灯,罚款200元记3分。”据出警交警介绍,由于双方倒车都负有责任,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了双方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