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高秀英) 市民厉某抓住小偷后,出于义愤,将小偷痛打了一顿,致后者多处软组织受伤。虽然小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自己也付出了被行政拘留5日的代价。 3月22日晚9时左右,大学科技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夜市上抓获了一个小偷。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市民厉某指认一个坐在地上的男子是小偷,细心的民警发现这个男子受伤了而且还不轻,民警随即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取证。 原来盗窃嫌疑人刘某当晚在夜市闲逛时,发现有一辆开着门的面包车里有很多小电器,就起了贪便宜的想法,偷了一个电吹风就跑。恰巧被在附近经过的厉某发现,将刘某当场抓获。厉某觉得小偷实在可恨,将刘某痛打了一顿。经医院检查,刘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民警根据查明的事实,将实施盗窃的刘某行政拘留。但是抓住小偷的厉某也因为自己的冲动和不理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市民,抓获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后,应当控制住嫌疑人,立即报警或扭送公安机关。对于已经终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不应采取殴打等惩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