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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位农民工讨薪整整八年 |
去年才起诉,法院帮追回25023元血汗钱 | |
- 2013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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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4月24日讯(见习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刘刚 邢有峰) 一建筑公司一直拖欠25023元工资,10位农民工要了整整8年。近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他们终于要回血汗钱。 2004年,贾某等10人与新泰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工程完毕后还有27096元的工资没支付。之后八年间他们仅仅要回2073元,剩下的25023元一直拖欠。 贾某等人于2012年把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25023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赔偿经济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没有招用过原告,拖欠的工资无从谈起,原告的起诉无理,并称双方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处理,双方争议应该先仲裁后诉讼,原告直接起诉,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为原告等人出具欠2004年1-12月的工资证明,能够证明被告拖欠原告工资款,本案应当属于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对被告主张的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应当按照工资表约定的数额向原告支付剩余欠款,并应当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泰安中院。 经过泰安市中院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上诉人签订调解协议时当即履行给付义务,10名农民工拿回迟到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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