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前,一辆急驰的大货车将正骑三轮车的王某撞倒,大货车趁凌晨逃逸,王某伤重身亡。交警连续八天查看监控、比对车辆,最终通过从监控视屏中一辆货车车顶的煤灰,锁定该肇事车辆。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肖从彬) 一辆大货车在高唐撞死一名三轮车主后逃逸,高唐交警经过查看监控、比对肇事车,最终通过肇事车顶部的煤灰这一线索,锁定了肇事司机。4月24日,受害者王某一家到交警大队送上了锦旗。 4月14日早4时20分许,高唐县鱼丘湖办事处王某骑一辆脚蹬三轮车到县城卖苜蓿,当他骑着脚蹬三轮车来到东兴路与福源路十字路口南30米处,一辆急驰而来的大货车将他撞倒后逃逸,昏迷中他被人送到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而撒手人寰。 经交警现场勘查,除遗留有肇事车辆一块约20乘5厘米的玻璃钢散落物外,再没有其他有价值线索。但交警根据三轮车附着漆片及损坏程度分析,可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应为红色货车,行驶方向应该是由北向南。 “在检查了三处电子监控后,终于在附近胡庄一处监控里发现了王某的踪迹,而电子监控显示的时间是凌晨4点17分。”刘国强说,据此并通过现场模拟试验,推断出王某到达事故地点的时间为4点20分左右。 确定肇事时间后,民警在调取现场南侧约20米的一处门市部监控时,发现4时22分一辆货车在监控拍摄范围内有减速的迹象。民警据此分析,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该车特征,民警随后调取现场北侧500米一处高清监控,终于获取该货车4时20分经过的一个截图。经过仔细辨认,确定嫌疑车辆为一辆前四后八轮的改装重型货车,且无牌照。 交警在查看嫌疑车辆高清照片时,发现货车右上角驾驶室顶部有明显的煤灰,从而推断该车很可能是运输煤灰的车辆。19日,民警经走访调查在平原县一个煤灰卸货点发现了该车踪迹,并调取了该车的登记信息。该车登记车号为20727,监控资料显示该车凌晨2时到达,2时50分卸完煤灰后离开,驾驶员姓名郑某。根据路程和平均行驶速度推断,该车应在肇事时间段内到达肇事地点。 经查,4月13日夜,郑某驾驶冀T20727号大货车自茌平运煤灰至平原,14日凌晨2点到达,卸货后经高唐返回茌平,当他行到东兴路与福源路路口时,不慎将王某撞伤,情急之下立即刹车。但随后他发现,当时天色尚早,路上行人稀少,便产生了肇事逃逸的恶念,于是加大油门向南狂奔而去。目前,郑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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