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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不让在小区停车
发祥巷小区将物业费与停车管理费捆绑收费引业主不满
  • 2013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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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费和车辆管理费本来是两个毫不相关的费用,在发祥巷小区却被捆到了一块。因为小区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拒收车辆管理费,也不允许居民在自己买的车位上停车。
  于先生家住发祥巷小区,4月他就该续交车辆管理费了,可他到物业交费时却被告知暂时交不上,原因是他没有交纳物业费。
  “我们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小区内接连发生被盗的情况,有业主的地下室被撬开了,物业管理存在漏洞。”于先生说,不少业主都对物业不满意,所以他们拒绝交物业费,希望物业能加强管理。
  于先生介绍,他早就购买了车位,每月只需再交纳38.5元的停车管理费就可正常停车,但物业将物业费与车辆管理费捆绑收费之后,他的车被拒之门外,而自己买的车位却空着。近几天他的车只能停在小区外面,这让他很郁闷。
  25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发祥巷物业管理处。管理处经理冷娟坦言,他们现在确实将物业费与停车管理费进行捆绑收费,这也是没有办法。“有业主不交纳物业费,但是我们的服务还在继续。”冷娟说,如果业主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来,双方进行协商,但是不能以不交纳物业费作为威胁。现在他们也只能采取这种捆绑收费的办法,而且每月38.5元的停车管理费,他们也只是针对交纳物业费的业主,“不交物业费,肯定不能享受这种服务。”
  对此,记者咨询了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工作人员称这种捆绑收费的做法是不允许的,物业费主要是针对房子,停车管理费是针对车,不能合并到一起。业主因为某种原因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居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区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由物业科工作人员进行协调。
  本报记者 王倩 实习生 张希月 陈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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