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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他们是郑忠燕、胡志光、刘学庆、张同山和吴明炜
  • 2013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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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楠楠 报道

  本报4月25日讯 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201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名单,其中烟台有5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家单位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家单位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 
  据了解,烟台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是,中国烟台SOS儿童村12号家庭妈妈郑忠燕、芝罘区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大疃社区居委会主任胡志光、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花卉所所长刘学庆、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汽机分场本体班班长张同山、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经营部部长吴明炜。 
  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而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单位是烟台市牟平区环境卫生保洁公司生活垃圾转运站,烟建集团十公司王洪法项目部和栖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经过初审、地方公示、全国复审和全国公示等程序,产生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12个、奖章1224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084个。一批“80后”、“90后”登上今年的表彰名单,最年轻的仅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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