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4月26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崔建伟 张琰) 近日,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联合刑警三中队将以相亲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通过采取相亲、定亲的方式骗取钱财的诈骗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2年10月26日,67岁的陈老汉来到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报案称,有人通过与其儿子相亲、定亲的方式先后诈骗其现金2万余元。据陈老汉讲述,2011年农历2月,他托媒人给自己的大儿子介绍对象,没过多久,媒人就给他物色了一个“儿媳”,陈老汉带着儿子和媒人一起来到了女方约定的地点,对对方“侄女”很满意的陈家父子当场给了她1000元的见面礼,并表示如果女方没意见就可立即定亲。 几天后,媒人得到了女方同意的消息,父子二人就与媒人一起带着6600元的定金女方举行了定亲,同月,陈家父子带着2万元的彩礼去女方家“送好”,并约定了2012年6月的婚期。 随着婚期的临近,陈家想要确定具体结婚的喜日子,不料女方却一直以在外务工或母亲生病等为由拒绝,一直到后来与其失去联系,陈家父子遍寻无果后才发觉上当受骗。 接案后,大屯派出所联合刑警三中队一起对此进行立案侦查,侦破过程中,办案民经过群众走访和线索摸排,最后民警们锁定27岁的女子李某为犯罪嫌疑人。4月16日晚,民警将李某成功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待,2011年2至7月份,李某居住在曹县庄寨镇其舅舅任某(已死亡)家中,并与任某和其妻子邓某(已外逃)合伙,以二人女儿的身份,通过与陈家相亲、定亲的方式诈骗陈家现金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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