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二五”期间枣庄增加养老床位5930张;到2015年——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
  • 2013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记者从日前枣庄市下发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了解到,到2015年,枣庄新增养老床位5930张,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达到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枣庄要建设1处市级综合性、示范性养老服务设施;每个区(市)建设1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每个街道建设1所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依托乡镇敬老院建设覆盖所有乡镇的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中心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膳食供应、健身娱乐等服务。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农村互助养老平台。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改造闲置的设施资源用于养老服务。
  市、区(市)财政每年都要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各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房自建、达到规定数量床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在省级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6500元的基础上,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造用房和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在省级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市级按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适当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对已运营、具备一定规模、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和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在省级对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补助的基础上,市级按实际入住人数和床位占有率给予连续3年运营补助,其中对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80元、300元和360元补助。
  另外,意见还指出,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贫困老年人,由各区(市)政府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适当放宽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年龄条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鼓励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在社区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购买公益性岗位,充实社区养老服务队伍。
   本报记者 白雪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