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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后高速公路拖车要收费了
拖车10公里之内费用从260元到600元不等
  • 2013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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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记者从潍坊市公路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在高速公路上若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拖车的话,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拖车费。
  记者从潍坊市公路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山东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将收取一定的费用。记者在荣乌高速潍坊北收费站看到,该站已经贴出了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通知上写明:收费项目有拖车、吊车、驳运、货物装卸费、车辆停车看护费、换轮胎、解刹车。
  其中,拖车的收费标准按照拖行车辆的类别和拖行公里数计算收费,收费最低的一类车10公里内260元,超出10公里每公里10元,而收费最高的五类车10公里内600元,10公里以上每公里30元。
  潍坊市公路局人员介绍,高速公路拖车等救援工作以前是免费的,但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从5月1日起开始正式收费。按照拖车的油耗以及维护费用来说,规定中指定的收费标准可以说是很低了。
  另外,记者在该通知上看到,通知中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进行了规定,比如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照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等等。
  本报记者 宋昊阳 通讯员 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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