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秦国玲)26日,潍坊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五一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也不得以学生自愿名义组织学生上自习。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潍坊市中小学教育局下发通知。通知内容为: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课。寄宿制学校需要调休的,须提前3天报潍坊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此次严格规定了返校及离校时间,节假日放假最晚离校时间为假期第一天的早饭后,返校时间为假期最后一天晚饭前。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劳动节放假规定,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推迟放假,不得提前开学,更不得在离校前和返校前安排自习等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劳动节放假的有关规定,禁随意增减学生假期。全市各中小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也不得以学生自愿等名义组织学生上自习。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教育部门对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学校,经举报查实的,将与省级规范化学校申报、复评及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等挂钩,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并按省政府255号令的要求,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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