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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八项措施推进执法规范
本报记者王忠才本报通讯员赵建军
  • 2013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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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部署要求,近年来,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推出八项措施助力经侦大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据了解,为进一步实现“人民满意”目标,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推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八项措施》,向社会公开经济犯罪报案电话、案件受理室地址等信息,案件受理室的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方便群众报案,建立经济犯罪互联网举报邮箱,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做好案件受理、立案工作,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强化对有案不立、随意立案、超时限立案的执法监督,定期开展积案清理,避免立而不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这是新时期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手段,落实服务经济发展举措,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强化公安经侦部门职能作用,提高公安经侦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设施一流为“硬指标”,实现规范化建设“零障碍”。据了解,经侦大队把执法服务场所建设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并通过优化和改善执法硬环境,有效带动软件建设提档升级。为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归口受理工作,经侦专门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立了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室。积极为来访群众开辟无障碍通道,在一楼设置了经侦大队接待室,方便来访群众咨询、求助。经侦大队从“四个作为”入手(即积极作为杜绝不作为、有效作为杜绝假作为、规范作为杜绝乱作为、廉洁作为杜绝庸作为),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渐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政治坚定、团结坚强的经侦队伍,强有力地塑造了经侦品牌。
  据悉,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机制健全为“硬手段”,实现执法行为“零差错”。经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从各个环节入手加大对民警的执法制约监督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规范执法行为。近年来,经侦大队逐步完善内部通案制度,将经济案件的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工作作为规范执法的首要环节来抓。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案件,在取证定性、措施运用等环节上,坚持集体通案制来确保办案质量,通案率达100%。
  记者同时了解到,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群众满意为“硬标准”,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经侦大队切实把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创新社会管理手段,落实服务经济发展举措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当做检验公安工作的标准,积极打造亲民便民执法服务窗口。经侦大队在全县各派出所辖区内均建立了经侦受理室和金盾服务站,经侦大队充分利用公安网上的信息资源,定期梳理经济案件阶段性发案特点编写成防范宣传材料,下发至企业,让他们及时掌握经济犯罪动向,提高防范意识。积极联合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达成共识,认真排查,共同防范,全力维护辖区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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