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8日讯(记者 张榕博) 28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为保证我省公路环境和公共信息健全完善,我省即将出台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条例特别要求公路在遇到暴雨、车祸时,有关部门应提供及时信息播报。 记者了解到,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山东公路路政条例》(草案送审稿),填补了我省多年没有公路路政法规的“空白”,我省公路的路产、土地使用都将更加明晰,条例规定,公路两侧任何施工行为,都应向路政部门申请。而除公路建设需要外,禁止其他任何设施穿(跨)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 “如果公路、高速公路发生车祸、暴雨,导致公路不能正常使用,甚至存在危险,公路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发布信息,并通过媒体、可变情报板等形式及时播发。”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路如何对过往司机提供服务,条例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此外,公路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保障公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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