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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液化气店违法销售二甲醚
  • 2013年05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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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洪英) 近期,平原县工商局对全县液化气市场进行了集中抽检,对15家液化气经营户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有6家不同程度的含有二甲醚,最高的竟达到了45.9。
  根据检验结果,执法部门对6家液化气经营者已经展开立案调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了解,二甲醚又称甲醚,二甲醚为易燃气体,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人体长时间吸入这种混合气体会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吸入后可引起麻醉、窒息感,对皮肤也有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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