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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帮人干活 不料踩空受伤 |
| 经司法所调解,被帮人同意继续付医疗费 | |
- 2013年05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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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5月1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黄兆芳) 今年3月初,滕州市官桥镇官桥村的王先生帮邻居周某修房时,不慎从楼顶摔了下来,周某在支付500元医疗费后,便不再过问,这让王先生一家非常生气。4月28日,在官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周某愿意承担责任。 据官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介绍,王先生和周某都是官桥镇官桥村的村民,担心房子夏天会漏雨,今年年初周某准备修房。此时在周某家串门的王先生得知此事后说:“我也来帮你们修房,你们两口子也忙不过来。”周某既没答应也没反对。不料王先生在做房顶防水时,不小心踩空从屋顶摔了下来。经诊断,王先生脸部受伤,腿部骨折。周某在当天送王先生去医院时支付了五百元医药费后,就再也不去医院看望王先生,也不再提支付医疗费的事。 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庭并不富裕,为了给王先生治病,家里已经花了不少钱,事情发生近两个月了,至今王先生还在家养伤不能外出挣钱。她也曾多次找周某,但周某认为是王先生自己不小心摔伤的,而且他也没主动要求王先生来帮忙,所以医疗费应由王先生承担。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因此,周某有责任承担王先生的医疗费,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周某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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