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去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国内率先出台的省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意见》不仅明确了十年内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目标,还对发展重点、主要任务以及政策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意见》提出目标将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一阶段是到2015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力争达到5万辆,低速电动车30万辆,新能源专用车5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5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第二阶段是从2015年到2020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达到20万辆,低速电动车100万辆,新能源专用车20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20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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