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昀达(蓬莱市)
“五一”黄金小长假刚刚结束,针对旅游的话题便铺天盖地而来,我也趁着小长假出去好好放松了一番,对于小长假的旅游也算是有些感受。 我认为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高品质生活的理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旅游消费已由过去少数人的奢侈消费,逐渐转变为大众平常消费,旅游业因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经济效益,目前已成为政府乃至民间投资开发的重点产业,特别是作为烟台这座旅游城市,旅游产业更是发展迅速。但是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平衡问题,例如星级饭店、A级景区,硬件不达标、软件不过关、服务质量低、管理混乱等,虽然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业态,但仍有许多地区无法保证景区、饭店内的放心消费。 我认为从国家层面上讲,要健全旅游立法,健全的旅游立法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建立和良性发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加快旅游立法是培育、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必由之路,我国旅游法律还存在着严重滞后性。这种滞后性已给发展旅游业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出现了一些企业为了赚钱,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幌子下搞出破坏环境、糟踏资源的项目,扰乱旅游经营市场、侵害游客合法权益,使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旅游大环境的建立面临严重的挑战,国家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将依法治国贯穿于旅游业的方方面面,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从地方层面上讲,烟台市政府要从维护烟台良好的旅游品牌出发,相关的旅游监察机构要大力加强旅游行业秩序的整顿,并将其形成长效机制,还消费者一个出游的好心情。此外,还应重视消费者投诉,开通各种消费者投诉渠道,并设专门机构及时处理投诉。这一方面可以保护游客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可借此发现旅游市场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制度与措施,从而实现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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