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5月5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武亚飞 张翠华) 1450元新换的轮胎,用了3天就裂了15公分,经消协调解,车主如愿获得1300元赔偿。 4月25日,聊城阳谷县的张先生开着自家的大货车途径鄄城郑营乡某村时,其中的一个车轮胎突然爆裂,好在不远处就有一个车辆维修点,张先生马上找人将车拖到这个维修点修理。维修点人员为张先生的货车更换了一价值1450元的新轮胎。 谁知,仅过了3天,新换的车轮胎竟然裂了,车胎内部裂开约15公分,张先生当即找到换胎的车辆维修点,要求更换一个新胎,检查车胎后,该维修点负责人与进货商家联系,说明了具体情况,但是进货商家称厂家不给调换,他也无法为张先生调换新胎。无奈之下,张先生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维权。 鄄城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事发地点调查时,维修点负责人介绍,张先生所换的轮胎是他从本镇一个汽车配件门市上花1300元购买的,其中的150元差价是安装维修费。 工商人员又前往出售该品牌轮胎的汽车配件门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张先生如愿获得13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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