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5日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马本起) 4月25日6时许,在滨州东城辖区永莘路高速路大桥以西加油站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刘某伤势严重。办案民警通过肇事车现场遗留下的一块钢板,成功将案件告破。 4月25日6时许,在东城辖区永莘路高速路大桥以西加油站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滨城区堡集镇国家村刘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省道永莘路由东向西行至事故地点时,与一辆拉石头的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某伤势严重,摩托车损坏,肇事大货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东城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验调查,在现场提取到疑似逃逸车辆遗留下的一块工子钢板。通过访问目击证人,肇事大货车为一辆悬挂鲁16-车牌的红颜色汽车,疑似拉石料的货车,肇事后由东向西逃逸。 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围绕遗留在现场的工子钢板,东城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兵分多路展开侦破,对沿路相关建筑工地—中铁十四局第三项目部、第二项目部等相关大型货车进行调查摸排。 民警将现场提取的工子钢板通过相关焊接门市部进行咨询,初步判定为拉砂石料的大货车焊补保险杠、焊补大箱板使用的铁板;另外对中铁十四局第三项目部、第二项目部等运输相关砂石料的相关大型货车14辆进行初步调查。初步判定三辆半挂大货车有重大嫌疑。 通过调取相关车辆信息,三辆半挂大货车分别落户在滨城、博兴、阳信等地。当民警对落户博兴的大货车提取勘验时,发现该车后保险杠与车厢连接处有新换嫌疑。民警将现场遗留的工子钢板与该处比对勘验,完全吻合。证据面前,驾驶员刘利全交代了肇事逃逸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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