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6日讯(记者 李玉涛) 记者从日照市环卫处获悉,从7月1日起,日照市将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实现对建筑垃圾处置的全时段监管。 《方案》规定,建筑垃圾必须由专业的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企业负责清运,个人不得清运。 目前,日照已专门成立了处置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建筑垃圾处置形成源头、中途和末端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监管的联动机制。 《方案》规定施工现场实行源头管理“四个一标准”:一条硬化路、一组管理保洁人员、一个车辆清洗点和一本车辆登记簿。 实行源头管理“四不开工标准”:建设、施工、运输企业未落实建筑垃圾倾倒场点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企业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 按照要求,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采用水泥或沥青硬化(拆迁工地可采取临时硬化措施),出入口内外延伸长度不得少于15米,宽度不得少于6米。施工时在工地出入口路面铺设不少于20米的毛毡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实行源头管理“四不出门标准”:未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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