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禁烟令满两年,公共场所依旧“烟雾缭绕” |
二十多家单位违反禁烟令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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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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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5月6日讯(记者 张旋) 至今年5月1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已实施满两周年。记者从枣庄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虽然室内公共场所要禁烟,但仍有许多单位违反禁令,今年因违反禁烟规定而受到处罚的单位已有二十多家,数量较往年有明显上升。 6日,记者在多处公共场所发现,不少单位和个人对室内禁烟的规定仍置若罔闻。记者在枣庄长途汽车客运站看到,虽然车站前的显示屏不断显示着禁止吸烟的警示,但仍有乘客吸着烟走进车站。记者在车站内观察了近二十分钟,先后有三名乘客吸着烟坦然走进车站。 与车站乘客违规吸烟的情况相比,一些在餐饮企业及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现象更加普遍。记者走访发现,虽然许多小餐馆内都张贴“禁止吸烟”的警示,但依旧不能制止市民吸烟的行为。“遇到吸烟的人很无奈,但也没办法。餐馆的工作人员不会制止自己的顾客,我们也就说不了什么了。”正在就餐的闫女士说。 据枣庄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违规行为都会进行处罚。“视情况而定,一般会对违规单位进行整改、警告、经济罚款等处罚。”同时,据介绍,截至目前,今年已经有二十多家单位因违反禁烟令而受到了处罚。“这些单位涉及很多行业,而且由于监管力度的加大,处罚的数量较往年有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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