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7日讯(记者 任洪忠) 日前,记者从聊城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获悉,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服务费用的七类人可以得到免费公证服务。 聊城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省公管处与省法律援助中心借鉴律师法律援助的成功做法,制定了公证法律援助面对的“七类人”,申请公证事项可以进行法律援助,获免费公证服务。 这七类人分别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持有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的;持有《特困职工证》的;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持有一、二级残疾证明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持有乡镇(街办)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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