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国会曾立法,为登记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减轻个人所得税,使器官捐献的观念深入人心。为更好地激励捐献者捐献,有学者建议,给愿意器官捐献者一定优惠政策,如驾驶证办证、换证绿色通道,或免费换发证等;还有人建议,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以及受益方定向捐赠等方式筹集一笔基金,给予器官捐献者一点道义上的安慰。或者,捐献者家属可优先移植器官。”刘杨说,诸如此类,皆可一试。其实,为进一步激励捐献者,不妨开诚布公,公开讨论,让公众建言献策,如此一来既可鼓励公众参与,发挥公众的参与热情,还可以在全国倡导一种新风尚,有利于推动人们观念的转变。 另外,大多数人都知道器官捐献,但对于哪些器官可以捐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捐献并不清楚。其实正确的捐献途径为联系红十字会或者联系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我们在大学宣传器官捐献知识,一方面工作阻力会比社会小得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将器官捐献知识向大众传播。”刘杨说。 本报记者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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