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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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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伤两人致死1人 司机被判11年有期徒刑、赔偿55万余元 □实习记者 唐双飞 报道 □通 讯 员 王海光
本报5月8日讯 酒后无证驾车撞伤2人,为逃避责任,司机王某驾车逃逸,又撞上一辆自行车,致骑车人死亡。近日,环翠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附带55万余元民事赔偿。 2012年7月28日21时30分许,在张村镇前双岛村一顿饭饱酒足的晚宴后,喝醉的王某无证驾驶黑色桑塔纳轿车回家。在张村镇长江街、普陀路交叉路口,王某并未减速,撞倒了骑自行车的路人李某,随后又撞倒了在路边等车的林某。为逃避责任,趁夜色掩护,王某加速逃逸。逃至沈阳路路口,王某的车又撞倒了骑自行车的张某某。经抢救,李某、林某幸免于难,经鉴定构成轻伤,而张某某因头部外伤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王某很快落网并被提起公诉。环翠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共同安全罪,情节较重,于近日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赔付张某某家属死亡赔偿款55余万元、赔付李某医药费及住院等共1.6万余元。 关于附带民事赔偿,环翠法院查明,王某驾驶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在人保邹城支公司矿区营业部投保了强制险,一并判处保险公司赔付张某某家属死亡赔偿金12余万元,赔偿李某68000余元、林某4000余元。 风雨交加也冲刷不掉恶迹,次日就落网 □实习记者 唐双飞 报 道 □通 讯 员 于东方 周永杰
本报5月8日讯 4月28日22时许,石岛城区风雨交加,一男子撞人致死后逃逸。风雨并没有冲刷掉他的恶迹,男子次日就被抓捕归案。 4月28日22时许,石岛黄海中路石岛卫生监督所东的公路上,一路人被撞,当场死亡,肇事车逃逸。荣成交警勘查事故现场,仅发现有散乱细小的车辆碎片,没有目击证人。经检测,民警认定肇事的是一辆现代“悦动”黑色轿车。 29日,民警逐一排查荣成本地的170余辆黑色“悦动”车,下午3时许,鲁K1XXXM号轿车被发现很可疑,传讯车主刘某,他先是百般抵赖,但在拼接起来的证据面前,最终供述了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经过。 刘某交代,4月28日22时许,他驾车沿石岛黄海中路由南向北行,行至石岛卫生监督所东撞人,后者当场死亡。事发时已是深夜,风雨交加,少有车辆行人,心存侥幸的刘某驾车逃逸。7日,刘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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