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5月9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段振伟) 家在曹县的赵某住在敬老院,远在陕西的女儿每月固定打钱给赵某的侄子,然而侄子取出钱后却不给赵某。9日,曹县公证处为年已八旬的赵某办理委托公证,解决了赵某无人赡养的问题。 5月7日上午,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在别人陪伴下来到曹县公证处。老人姓赵,是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农械厂的职工,退休后叶落归根回到曹县,和老伴一起在曹县郑庄乡敬老院养老,靠他的退休金和女儿贴补的生活费生活。 两年前,因行动不便,赵某把退休金的银行卡交给侄子,让其帮助取钱,然而侄子取出钱后,不但不给他,还不归还银行卡。 村委会、敬老院和赵某多次向其侄子索要工资卡未果。赵某女儿前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得知,只需要办理工资卡的挂失和换卡,赵某即可重新领取退休金。赵某已八十二岁,体弱多病,经不起长途奔波劳顿,由其女儿代为办理工资卡的挂失、补卡的手续。因此,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 曹县公证处受理了老人的公证申请后,立即启动了“绿色通道”,及时为赵某出具了委托书公证。考虑到赵某年迈行动不便、经济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免去了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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