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军人子女中考最高可加30分
  • 2013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徐洁 实习生 张楠) 根据济南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分三种情况,各加10-30分不等。
  意见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作战部队和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