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非紧急情况时,机动车不得在高速路上的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应急车道区域内。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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