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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月起海洋伏季休渔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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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13日讯(记者 刘红杰 实习生 齐兴) 近日,我省印发《2013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6月1日起,我省进入伏季休渔期。凡违反伏季休渔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将取消当年燃油补贴。
  通知对不同作业渔船的休渔时间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我省禁渔区线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8月20日前,禁止流网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捕捞作业;渔业辅助船在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不得出海作业。
  通知强调,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因伏休违规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未在规定港口停港或擅自转港未按期整改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三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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