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赵伟) 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瓜农进城卖瓜应出具瓜农身份证明,不服从城管管理将依法予以取缔。 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自2013年5月1日起到2013年8月31日,周边瓜农可以直接到设置的临时销售点销售自产西瓜。对在临时销售点销售西瓜并遵守市容和交通管理规定的,将不按违章占道处理,不罚款,不没收经营工具和物品,并免收卫生费。 周边进城售瓜的瓜农应主动向城管执法人员出示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瓜农身份证明,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引导和管理,自觉遵守济南市市容和交通管理规定。 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进行登记,禁止其进城卖瓜。这些行为包括:在公布的临时销售点以外占道销售的;擅自扩大临时销售点范围,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乱扔瓜皮和杂物,影响环境卫生的;高声叫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故意损坏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圈占临时销售点,排挤其他瓜农销售的;有其他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行为的。 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16039咨询投诉热线随时受理瓜农的咨询和投诉。
各区城管执法局咨询服务电话: 历下区:81791527 市中区:82078738 槐荫区:85557608 天桥区:85872929 历城区:88115097 高新区:88871804 长清区:8722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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