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庆(芝罘区) 10日上午9点左右,在市区南大街,一位老太推着自行车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从东往西行驶的出租车撞倒。随后交警和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赶到,将老太送往医院急救。(本报5月11日A09版报道) 出人意料的是,肇事出租车的背后贴着“礼让行人”的标志,这真是让人不敢相信。“贴了标志却在斑马线上撞了人,市民过马路还有什么安全?”许多市民议论道。 自从市直机关发起“礼让行人”的倡导并率先垂范行动起来,烟台的出租车、公交车、厂矿企业的机动车以及许多私家车纷纷响应积极跟上,从而使烟台道路交通安全有了新的起色,市民出行有了安全保障。 作为机动车司机,既然自觉自愿地在车上贴了“礼让行人”的标志,那么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应该坚定不移地、不折不扣地、严格按照“礼让行人”的规定去做。 贴“礼让行人”标志,不是为了漂亮好看,不是为了装饰门面,而是为了以此督促自己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人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倘若贴了“礼让行人”的标志,却不去执行,不去照着行驶,那就失去了贴“礼让行人”标志的意义了。 我希望肇事司机能反思自己的行为,明确贴“礼让行人”标志的目的,并以此次事故为警戒。交警部门也应抓住这起交通事故,对肇事司机进行教育,使广大司机能够真正做到礼让行人,也让市民体会到行路上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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