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赵松刚)9日本报刊发《小区公共绿地突然围上栅栏》报道后,龙翔花园3号楼的一位业主称,用栅栏把公共绿地围起,并非是要将公共绿地变成自己的“私人领地”,是因为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把房产证交到业主手上,造成违约,但迟迟不肯支付违约金,无奈圈起栅栏索要违约金。 这名业主称,在购买龙翔花园的房子时,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房子交房后,开发商应该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就要进行违约赔偿。 记者从该业主提供的这份《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看到,第15条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款的0.02%支付违约金。 该规定中的出卖人即龙翔花园开发商。这名业主说,他的房子总价为30万左右,2010年6月份左右交房,但直到2012年底才拿到房产证。按照合同规定,他应拿到4万左右的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却迟迟不肯支付。记者得知,小区的很多业主因为没有拿到违约金已经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业主用栅栏围住了公共绿地,索要违约金。 记者也就此咨询龙翔花园开发商的一名张姓负责人。他说,小区业主延期拿到房产证,并非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而是因与他们合作的当地村委没有将相关的配套费及时进行交纳,导致房产证的相关手续迟迟没有办下来。他说,业主拿不到违约金,也不能围起公共绿地,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进行解决。 13日,记者得知,近几天来,龙翔花园的业主接到物业管理处的短信通知,要求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绿地围栏意见书,小区内也贴出有关此事的通知,正在进行该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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