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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信宣传单花两千多买药
这家“眼病治疗机构”未悬挂任何部门许可,家人追回买药钱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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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13日讯(记者 刘来) 12日上午,泰城市民李女士根据一张宣传单上的内容,在一处眼病治疗机构购买2500多元的药品。13日,家人怀疑老人受骗,找到该机构,经过交涉,对方退还全部费用。
  “家里老人看着宣传单到了一个治疗眼病的地方,对方给开了2500多块钱的药,我们怀疑老人被骗了。”13日,泰城一市民向本报反映。记者了解到,5月11日,60多岁的李女士在超市购物时,有人递给她一张专治眼病的宣传单。由于李女士患有眼疾,就留下宣传单准备去看看。12日一早,李女士和老伴坐车按宣传单上的地址,找到这家眼病治疗机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两位老人,并帮李女士做检查,称她的眼疾可以治疗,不过需要从那里买药。李女士和老伴一共带了800多元,而工作人员给李女士开了2500多元的药物。该治疗机构一名工作人员打车陪李女士夫妇到家中取钱,李女士从家里拿出1600多元现金,购买了总共2500多元的药物。12日下午,李女士家人知道此事后,怀疑老人被骗。两位老人也担心被骗,急得晚饭都吃不下。
  13日上午,记者跟着李女士家人,来到位于河东路的这家眼病治疗机构。该机构位于沿街商铺的三楼,刚进门放着三张床,周围还挂着几面锦旗。一名工作人员开着笔记本电脑,投影仪上的照片显示多位老人在现场接受咨询的场景。在该机构外面的屋子里,记者没有看到悬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证件。
  李女士的家人表示要退款,眼病机构工作人员一开始不愿意退,但在李女士家人强烈要求下,最终将2500多元的药款全部退还。
  记者联系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如果该机构是药品销售单位,必须有食药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医疗机构,则必须在卫生局相关部门备案。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如怀疑购买到不合格药物,可以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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