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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管局发布2013年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
餐饮单位禁用来历不明原料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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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正在对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检查。 本报通讯员 朱海升 摄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张锰锰 朱海升) 近日,为预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同时谢绝消费者自带野生菌或野生动植物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
  据工作人员介绍,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谢绝消费者自带野生菌或野生动植物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从业人员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相关提醒
夏季饮食重安全 不认识菌类莫吃
  市药监局提醒市民,夏季居家饮食一定注意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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