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国忠 王忠广 柳盈 □记者 李大鹏 报道
本报5月14日讯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然而,在14日招远市阜山派出所接到的一起警情却不是这么回事。为了讨债,债主竟不断麻烦欠债人的姐姐。 14日,阜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李女士的报警电话称,有几个人在她的饭馆吃“霸王餐”。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饭馆正中间的餐桌上一帮男子正东倒西歪地坐着。 民警初步了解到,原来是债主高某因为李女士的弟弟欠了他一万余元债,屡次追讨未果,高某就多次带朋友到李女士开的餐馆消费并拒付费用,希望向李女士施压,催她弟弟还债。对方一次次到店里白吃白喝,李女士无奈之下报了警。 民警为了不使高某一错再错下去,劝其通过正当的途径追讨债务,如果使用非法手段追债,吃“霸王餐”,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通过民警的耐心劝说,高某打消了继续纠缠李女士的想法,并支付多次未付的餐饮费用,表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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