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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火碱误混入自来水井
当事人涉嫌过失犯罪被刑拘
  • 2013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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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牟张涛) 5月8日8时许,夏津县郑保屯镇的李先生像往日一样为孙子洗脸,孩子却突然大叫着喊疼,李先生试着用脸盆里的水洗了洗自己的脸,在水接触脸几秒钟后,感觉脸上针刺似的疼,继而脸上出现肿胀、脱皮等现象。
  经调查,和李先生有类似遭遇的村民还不在少数,很多村民反映自家使用的自来水有反常,泡沫多、浑浊、有苦辣味,喝了还会有身体不适的反应。用水洗脸、洗手、刷牙后出现灼伤、脱皮等现象。为避免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当地村委会立即暂停使用现在的自来水,并请县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对自来水进行检测,经专业技术人员初步鉴定,该自来水呈强碱性。
  经过排查,办案民警在村内的一个废弃工厂内找到了水质的污染源头,而此处距离自来水井仅30米。
  5月7日17时许,该工厂经营者栗某来到此废弃的工厂内,打算浇一下场地内种的一小块葱地,他用一段塑料软管接到自来水管上,另一头顺到葱地里。后来却忘记关水管,菜地的水溢了出来,就在靠近此菜地的一个角落里堆放着一部分原来厂子生产用的化工原料火碱,很快水就将这些化工原料泡起来了。由于晚上自来水停止供水,致使这些“火碱水”沿着塑料软管回流到自来水井内,使自来水井内混入强碱性的“火碱”,第二天,自来水恢复供水,一些村民用了这些“火碱自来水”而受伤,并且现在的饮水管道全部无法使用。初步估算,造成经济损失约二十余万元。
  现栗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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