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开始 |
| 到2016年,实现“美在家庭”全覆盖 | |
- 2013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5月14日讯(记者 张冬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滕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群众的独特优势,滕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中开展“美丽乡村,美在家庭”创建活动。 据了解,在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推进文明幸福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计划生育”七大重点任务,因此,此次“美在家庭”创建活动也提出了四条创建标准,分别为:庭院内外环境美、邻里团结品德美、乡风文明身心美以及增收致富生活美。按照实施意见,5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至7月为启动实施阶段,每个镇(街)可选择2个村居作为试点,然后以点带面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7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力争到2016年,实现全市100%的村(居)开展“美在家庭”创建工作,达到滕州市“美丽乡村”标准的村庄实现“美在家庭”创建全覆盖,实现庭院内外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为美丽乡村建设增色添彩。 滕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农村,大部分家务还是主要由女性操持,想建美丽乡村就离不开妇女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我们启动这个活动,就是想通过活动进一步培育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生态意识、文明意识,弘扬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试点,再进行推广,并进行表彰,可以带动农村妇女的积极性,促进我们的创建工作早日完成。”负责人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