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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继父离婚后,我还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 2013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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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咨询:
  我8岁时父母离婚,我被判给了母亲,但是外婆为了让母亲改嫁得好点就让我一直跟随她生活,我每年只有偶尔的几天会去我母亲家和她同住,生活费也是母亲和生父定期给付。大学毕业那年,继父的儿子担心母亲把家里的财产给我,就闹着要家里所有的财产,母亲被迫和继父离婚。现在继父因这事受刺激突发脑溢血,儿子以继父监护人的身份代替继父起诉,向我索要赡养费,我该给吗?
律师观点:
  婚姻法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而婚姻法中对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则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依你的叙述,你和继父虽然因你母亲的再婚形成名义上的父女,但因你继父未在生活上照顾过你,未对你尽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你和继父之间未形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父女关系,你对你继父履行赡养义务,是以他对你先抚养教育为前提的,而实际上你是在外婆的关心呵护下健康长大的,你继父未抚养教育过你,你和他之间只是熟悉的陌生人,因此,你没有对继父履行赡养的义务。
  我们建议:虽然法律上你没有对继父履行赡养的义务,但是,他曾经是你母亲的丈夫,两人被迫分手,站在你母亲的感情立场上想一想,她也希望他过得好,你可以时常去看望一下你继父,把你母亲的消息带给他,让他知道她过得很好,这也许会使两位老人都能得到些许安慰。

解答人:王崇利(高级律师)
信箱:wdali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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