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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伪造信息办“金卡”牟利 |
不到一年办卡300余张,邹城一男子被抓获 | |
- 2013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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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15日讯(记者 姬生辉 张林 通讯员 英芯茳) 邹城一男子姜某通过伪造证件和单位信息,在银行为他人骗取高额度信用卡,从中收取手续费谋取利益。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跨省将其抓获。 去年6月份,邹城的赵先生向邹城市公安局报案称,他经营着一家洗车店,因为平时资金流动频繁,信用卡给他带来了不少方便,一个偶然的机会,与赵先生有业务上来往的姜某给他免费办了个信用卡。谁曾想,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张信用卡被透支一万六千多元。 邹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姚明国介绍,如果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去银行申请信用卡,绝不会有这么高的透支额度,要办理大额信用卡,除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外,还需要收入和资产证明。当初赵先生仅给了办卡人姜某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没有提供工资和资产证明,那姜某是怎么办出卡来的呢?“犯罪嫌疑人为了进一步提高信用额度,伪造了申请人的房产证,这些房产证的估值都很高,所以办出的信用卡额度都很高,有些还申请到了金卡。” 经警方侦查,姜某伙同李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证件和单位,在银行为他人骗取高额度信用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谋取利益,涉嫌违法。经侦大队经过前期摸排,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北京住宿,他们连夜出发,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于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某酒店将其抓获。 目前,姜某已被押回邹城接受审讯。据他交代,去年以来,他共在八家银行骗取信用卡300余张,按照每张信用卡的额度不同,收取100到500元的办卡费用,并利用租赁的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1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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