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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离婚案近九成是独生子女
市北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中“80后”夫妻占三成
  • 2013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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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周衍鹏) 15日,市北法院开设婚姻讲堂,成功挽回了5对徘徊在离婚边缘的“80后”夫妻。据统计,目前,市北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中,“80后”占了三成。
  15日是国际家庭日,记者从市北法院获悉,从当前受理的离婚案件可以感觉出,“80后”夫妻的比重逐渐升高,目前已经占到了三成。也就是说,每10起离婚案中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当事人就占了3起。而离婚原因也不外乎:缺乏包容忍让,家庭责任感淡薄;父母插手下一代家庭事务导致矛盾升级;与对方的家人关系不睦,主要表现为婆媳妪婿关系紧张;酗酒、吸毒、赌博、家庭暴力、婚外情等。
  15日当天,市北法院开设一堂婚姻讲堂,请来6对徘徊在离婚边缘的“80后”夫妻。市北法院浮山新区法庭法官张馨月课上分析,“80后”的婚姻特点就像“过家家”,牵手容易,分手也随意,当事人婚姻期最短的仅一个星期,最长的不足4年。这些案件当事人的经济较为独立,尤其是家庭或自身经济条件较好的女方,在经济上不存在对男方的依赖,当生活出现摩擦或感情亮起红灯时,女方不再委曲求全,往往按照真实意愿对婚姻状态作出选择。
  据介绍,“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中近90%是独生子女,在生活琐事上互不退让,不懂得夫妻间相互谦让、相互包容,如吃饭、洗衣、擦地等日常小事的摩擦都有可能成为婚姻危机的导火索。小姜是个独生子,家境优越的他自小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与被父母捧为掌上明珠的小胡结婚后,起先是父母给他们做饭,后来单独居住后,便天天为生活琐事争吵,最终选择了离婚。
  为此,法官张馨月建议,夫妻之间应自我克制,增强沟通,彼此包容;尊重和肯定对方,减少指责和挑剔;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家庭责任意识;与对方的家人和谐相处。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有5对夫妻表示放弃离婚上诉,仅有一对最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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